自治区旅发委关于2017-2018年度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招标的通告 | ||||||||||||||||||||||||||||||||||||||||||||||||||||||||||||
2017-10-04 17:37 | ||||||||||||||||||||||||||||||||||||||||||||||||||||||||||||
| ||||||||||||||||||||||||||||||||||||||||||||||||||||||||||||
依据《招标投标法》,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对2017-2018年度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2018年度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化硬件设备维保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7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白桦 电话:0991-8857930 三、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一)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自治区旅发委),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目前网络中设备品牌较多,安全等级要求高,维护难度大,维保服务商必须通过日常运维及网络优化保证数据网络的可用性、可管理性及安全级别。 (二)基本要求。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保质、按时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备件快速更换、现场备件安装、现场软件升级、现场故障诊断及现场技术支持、800电话集中受理、一二级远程技术支持、三级远程技术支持、CMS问题关系系统、维护性软件版本提供、网站与论坛网络安全技术支持、网络故障紧急恢复、网络优化服务、网络设备维护服务、定期每季度一次对设备进行全面巡检服务、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及文档归档服务、现场培训、服务报告提交等,服务工程师必须为高级及以上认证工程师,服务时必须携带认证证书,重要时刻专人现场值守服务、协调广域网的服务商保证主干网畅通,保证相关网络稳定,保证在实施服务时,不得侵害其他第三方软件著作权、财产权和名誉权等。 (三)服务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的详细资料。 2、 必须为国内一线IT设备生产厂家三级及三级以上服务商。 3、 维保企业必须提供近三年在新疆实施的不少于六家以上网络设备的维保客户案例,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含有一个五十万以上维保项目。 4、 维保企业工程师必须具有以下认证,需提供工程师的证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a、 一名以上的厂家认证网络排错专家; b、 三名以上的厂家认证高级工程师。 5、 维保企业在新疆本地必须具有备件库(提供本地备件库清单及照片证明,并提供备件库管理员信息,以备中标后检查)。 (四)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五)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报名要求: 投标报名期截止日期10月11日,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办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0月4日 | ||||||||||||||||||||||||||||||||||||||||||||||||||||||||||||
【关闭窗口】 |